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重型柴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GB 17691—2018)(以下簡稱《標準》)以及生態環境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海關總署《關于實施重型柴油車國六排放標準有關事宜的公告》(公告2021年第14號,以下簡稱《公告》)有關規定和要求,為按時做好我省實施重型柴油車國家第六階段排放標準各項工作,2021年6月11日,湖北省生態環境廳、湖北省公安廳、湖北省經濟和信息化廳聯合印發《關于湖北省實施重型柴油車國家第六階段排放標準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現將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通告》發布背景和意義
2018年6月22日,生態環境部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重型柴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GB17691-2018)。《標準》規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所有生產、進口、銷售和注冊登記的重型燃氣車應符合6b階段排放控制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所有生產、進口、銷售和注冊登記的重型柴油車應符合6a階段排放控制要求,自2023年7月1日起應符合6b階段排放控制要求。
2021年4月25日,生態環境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海關總署發布《關于實施重型柴油車國六排放標準有關事宜的公告》(公告2021年第14號)。《公告》明確“自2021年7月1日起,全國范圍全面實施重型柴油車國六排放標準,禁止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六排放標準的重型柴油車(生產日期以機動車合格證上傳日期為準,銷售日期以機動車銷售發票日期為準),進口重型柴油車應符合國六排放標準(進口日期以貨物進口證明書簽注運抵日期為準)。”
據生態環境部發布的《中國移動源環境管理年報(2020)》,柴油車NOx排放量超過汽車排放總量的80%,PM排放量超過90%。重型柴油車污染防治是我國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嚴格執行機動車排放標準是做好機動車污染防治工作、減少污染排放的重要手段之一,有利于進一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保護公眾健康。
二、《通告》主要內容
一是嚴格執行《公告》有關規定。自2021年7月1日起,在湖北省行政區域內生產(生產日期以機動車合格證上傳日期為準)、進口(進口日期以貨物進口證明書簽注運抵日期為準)、銷售(銷售日期以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日期為準)和注冊登記的重型柴油車應符合國家第六階段排放標準要求。
二是嚴格重型柴油車注冊登記。為支持我省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促進我省汽車市場平穩運行,對符合國五排放標準的重型柴油車注冊登記設置過渡期。自2021年7月1日起,對未列入國家第六階段排放標準重型柴油車信息公開目錄的重型柴油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予辦理注冊登記。2021年7月1日(不含)前已經銷售并且開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符合國五排放標準的重型柴油車,在2021年12月31日(含31日)前可辦理注冊登記手續。
三是明確機動車銷售企業主體責任。各機動車銷售企業應當根據本通告組織安排銷售計劃,按期停止銷售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車輛,并在銷售機動車時向購車者告知本通告的有關規定。
四是明確部門職責。違反本通告要求,由有關部門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三、相關注意事項
(一)對車企來說,應根據《標準》的要求提前規劃、安排好研發和生產計劃,及時與市場銜接,按時間節點倒排工期,不得在標準實施后,生產、進口、銷售不滿足標準要求的新車。
(二)對經銷商來說,應當根據《通告》規定,組織安排銷售計劃,按期停止銷售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車輛,并在銷售機動車時向購車者告知本通告的有關規定。
(三)對車主來說,目前在用的國四、國五等排放階段車輛(國家納入淘汰和鼓勵淘汰范圍的車輛除外)只要排放達標,符合環保要求,車主可繼續使用,不受實施新車國六排放標準政策的影響。
(四)車輛是否達到國六標準,可查看車輛環保信息隨車清單,并通過生態環境部機動車環保網(www.vecc-mep.org.cn)查詢。